阜宁法院关于责令被执行人限期交付车辆、限期腾让房屋土地的公告(2024年第一期)必一运动
必一运动入口为进一步加大强制执行力度,依法打击失信被执行人逃避执行、规避执行行为必一运动,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必一运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等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阜宁县人民法院严肃督促所有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生效判决确认的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及实际使用人,及时将法院已查封但未实际扣押的被执行人名下车辆交付法院,及时按照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法自行腾让房屋、土地,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必一运动、责令被执行人、实际使用人于2024年6月18日前将名下已被查封但未实际扣押的车辆主动交付法院处置。
二、责令被执行人、实际使用人于2024年6月18日前自行腾让房屋、土地(详见责令腾让房屋、土地表),主动交付法院处置。
三、逾期未交付车辆、未自行腾让房屋、土地的,且未书面报告或虚假报告的,法院将对被执行人及其他责任人采取罚款、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对逾期未自行腾让房屋、土地的,法院将依法采取强制腾让措施。
四、如有拒不履行、逃避执行、抗拒执行、转移资产等行为,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的,法院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侦查,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必一运动、在公告期内及时交付车辆、自行腾让房屋、土地并主动履行全部法律义务的,法院将依法解除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惩戒措施。对先前已移送公安机关侦查的,可依法予以从轻、从宽处理必一运动。
请广大群众积极举报并提供被执行人的相关车辆下落以及其他财产线索,支持和协助法院开展本次专项执行行动,共同营造切实解决执行难的良好氛围。
原标题:《阜宁法院关于责令被执行人限期交付车辆、限期腾让房屋土地的公告(2024年第一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