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屏调查|隔断房租金低、位置好?这届昆必一运动明网友:不买账!
必一运动最近,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上,有网友对隔断房进行投诉。在小红书上,也有网友在发帖求租时,对隔断房明确表示拒绝。
过去一段时间,一些隔断房以较低的租金和较理想的地理位置被租客接受。如今,隔断房却遭到网友嫌弃……
一位网友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举报,五华区大观街道瓦仓南路恒安商住楼A栋某单元702室是四室一厅,一共住有8个人,其中一室被隔断为三个房间,该网友住在其中的一个隔断间。
五华区住建局6月17日回复表示,经现场核实属实,该房被分隔搭建成7间卧室出租,五华区住建局工作人员将进行复查,如中介未按要求进行整改,区住建局将根据《昆明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移交给属地街道办事处城管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查处。
去年,也有网友反映,在呈贡区吾悦首府小区发现隔断房。此隔断房被改为5个一室一厅一厨一卫的小房;隔断房房内管道和线路复杂,过道极其狭小,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因为每个房内都设置了厨房和卫生间,所以有很多插座和电线,感觉很容易出现电线短路的情况,存在火灾隐患。
呈贡区洛龙街道办事处对此回复表示,街道已安排专门工作人员联合物业进行了实地核查,对房屋所有人也明确了具体要求,履行好主体责任,加强房屋的日常安全管理;同时街道也要求物业认真履行小区管理职能,对业主的行为做好监督提醒,强化日常安全检查。
还有网友举报:“二房东隔断多间房屋分租楼下住户苦不堪言”。具体情况是:逸康路中天融域一期39栋某室,楼上房东将房屋出租给一家公司,半年多来不管白天黑夜都在改造隔断,将一套正常的居民住宅隔断成了若干个小房间分租给不同的租客,其中已导致漏水污染楼下两间卧室房顶。更有甚者,由于租客较多,人员男男女女复杂,流动性较大,有些凌晨三四点还在楼上蹦蹦跳跳。
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规划建设局表示,现场检查发现,该房屋客厅部分被分割搭建成两间房屋进行出租,该行为违反了《昆明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出租房屋居住房屋,应当以一间原始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屋为最小出租单位,不得分隔搭建后出租,不得按床位出租。原始设计为厨房、卫生间、阳台、车库和地下储藏室等其他空间的,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的相关规定。规划建设局已当场对房屋产权人下达了《整改通知书》,整改期三个月。
今年3月,家住昆明北市区金玉靓苑小区的王女士和邻居被同一个单元601室的租户的噪音骚扰得苦不堪言。“200多平方米,本来只有4个房间,却被分隔出8个房间。”王女士告诉开屏新闻记者,这些隔断房就是二房东设置出租的。
在近日走访中,开屏新闻记者在前卫西路、青年路等处的路灯杆上见到租房信息。按照所留电话拨打后,记者询问对方是否为隔断房,对方表示是,并表示可以到现场查看。记者跟随一年轻男子来到位于青年路的一栋楼房,在4楼,楼道两侧房间内的每个单间门都被安装指纹锁。有居民表示,原本一套房子只应有3个房间,现在已被分隔出5个单间。
那么,中介门店会不会有隔断房出租呢?记者走访市区几家贝壳门店,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不会上架也不会帮隔断房的房东出租。出租房屋前,他们会到现场进行核验,如果是隔断房,他们是不会代理的。有工作人员进一步补充:“基本每个城市的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中都有规定,出租居住房屋,应当以一间原始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不得分隔搭建后出租,不得按照床位出租。所以,我们不上架隔断房。”该工作人员说,随着大量保租房、公租房、廉租房配租,在价格差异不大的情况下,隔断房已逐渐不被选择必一运动。
记者了解到,租住隔断房的客户,大部分是刚到城市落脚的青年、新市民。而过往租住隔断房的群体中,还有一部分为应届大学毕业生。有市民表示,他家楼上就是隔断房,经常在楼下都能看到外卖电动车停放,而且楼上住户很晚才回来。所以他分析,应该是外卖员租住。
“如果你租的房子是隔断房,房东或者中介把屋子隔成多间不合理的屋子,有巨大的安全隐患!请果断拨打12345举报。”这是“xx中介克星”的帖文。
“大学生在昆明租一套位于五华区、盘龙区的两室一卫的整租房,租期9至10个月,可以接受老小区,不要串串房,不要隔断房!”这是另一位网友的帖文。
网友“张美丽”说,上一套房子被中介坑了签了一套隔断房,而且房东都不知道是几房东了,环境贼差必一运动,所以还没到期就赶紧重新趁早找了一套。
网友“伽邮”表示,不要串串房和隔断房。800元以内,如果实在满意或者包水电可适度加价。
还有自称房东者发帖:“日新路地铁站附近,交通便利,不是城中村、小区门口就是公交站,楼房,不是隔断房,不是串串房。”
上述中介工作人员还表示,从他们了解的情况看,隔断房存在较高的居住风险,有部分房源是由卫生间、厨房等改造的,居住舒适度太低。
2022年,有网友反映,昆明一小区房东违规将房间隔断出租:“隔断房存在安全隐患,六个住户聚集而住,没有消防措施必一运动。房屋非实体墙,一个大房间被改为6个具备一室一厅一厨一卫的小房间,存在电路危险情况。” 此事后经相关部门处理。
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愫表示,“隔断房”已改变房屋结构的“原始设计”,且多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此外,“隔断房”因所使用的材料及自身结构变化,有较大可能存在火灾等安全隐患。
李愫表示,因租赁信息不对称,租赁合同不完善等原因,“隔断房”租赁合同的当事人常因押金、租金退返等事由产生纠纷。依照《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及《昆明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必一运动,“出租居住房屋,应当以一间原始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不得分隔搭建后出租,不得按照床位出租。”出租“隔断房”虽然违反行政管理规定,但不满足认定租赁合同无效的法定条件。承租人如考虑退租,需通过解除租赁合同来实现。但因租房预算有限,租赁“隔断房”多系自愿必一运动,当事双方就押金、租金退还一事也较难磋商一致。此种情况下,鉴于“隔断房”已改变房屋结构的“原始设计”,承租人有权依照《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向住房城乡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城管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举报、投诉。如因出租人需改正违规行为而导致的租赁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承租人可要求解除租赁合同并主张返还押金及退还部分租金。
值得特别注意的是,如隔断房中发生火灾等事故,即使出租人在租赁合同中约定无需就安全事故进行赔偿,依法仍需承担法律责任。但对于承租人来说,事后维权虽有依据,但因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而获得赔偿得不偿失,且不一定能够填补自身损失。因此,为了尽可能避免此类纠纷,建议承租人耐心考察房屋居住条件,对房屋状况做出明确约定,排除安全隐患,降低自身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