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必一运动

  必一运动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等5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农村房屋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提出到2025年,基本建立适应农村特点的农房建设管理体制机制,实现农房质量安全的全过程闭环监管,农房建设行为规范有序,农房安全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农房质量安全水平普遍提升;到2035年,全面建立农房建设管理制度体系和技术标准体系,农房建设品质大幅提升必一运动。

  住房城乡建设部村镇建设司有关负责人介绍,中国农村房屋量大面广,长期以来,以农民自建、自用、自管为主。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新建农房面积越来越大,层数越来越高,用作经营的也越来越多,大量既有农房随着房龄的增长,安全隐患逐渐凸显。

  “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各地深入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完成全国50万个行政村、2.24亿户农房的排查摸底和阶段性整治工作,消除了一批农房安全隐患,有效防范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同时,积极推进农房建设管理长效机制建设必一运动,在系统梳理总结地方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研究起草了《指导意见》。”该负责人说,“出台《指导意见》是解决当前农房建设管理制度缺失的迫切需要,也是提升农房建设品质、改善农民群众居住条件的必然要求。”

  《指导意见》对既有农房、新建农房安全管理均提出了明确要求。强化既有农房安全管理方面,《指导意见》提出常态化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聚焦用作经营、3层及以上、人员密集和违规改扩建等重点农村房屋,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必一运动,持续跟踪,有效管控必一运动。针对用作经营的农房,要求农房用作经营活动应当符合相关安全要求,产权人和使用人要严格落实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相关规定,在开展经营活动前确保房屋具备安全使用条件。此外,要逐步建立农房安全定期体检制度,持续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改造。

  针对新建农房安全管理,《指导意见》明确,合理安排农房建设用地。各地要保障村民建房合理用地需求。农房建设应当符合村庄规划,坚持节约集约用地,不占或少占耕地。同时,切实保障农房选址安全。在编制村庄规划、安排农房建设用地时应尽量避让地震断裂带、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和隐患点、地下采空区必一运动、洪泛区等危险地段。

  《指导意见》提出,乡镇人民政府要统筹建立联审联办制度,依法依规开展农房用地、规划、建设行政审批。优化审批流程,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为农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人民日报社概况关于人民网报社招聘招聘英才广告服务合作加盟供稿服务数据服务网站声明网站律师信息保护联系我们

  人 民 网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