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一运动官网金堂县金语湾人才公寓项目二批次剩余房源销售公告
必一运动成都金堂县金语湾才公寓项目二批次剩余房源将开始销售登记啦,本批次剩余房源为3栋和5栋合计102套住宅,详细登记安排见正文。
金堂县金语湾才公寓项目(二批次)已按照《成都市人才公寓租售管理办法》(成住建发〔2020〕8号)第五条、第六条等有关规定,面向符合《成都市人才分类目录》A、B、C、D、E、F类人才进行租售。根据《成都市人才公寓租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由成都金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组织本项目剩余房源的销售工作,现将剩余房源销售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金语湾人才公寓项目位于成都市金堂县赵镇金岭路18号,占地面积约105亩,规划建筑面积约21.6万㎡,容积率1.85,绿地率约40%。金语湾才公寓项目(二批次)挂牌清水均价为6660元/㎡。
本批次剩余房源为3栋和5栋合计102套住宅,其中A1户型约141㎡共52套(三室两厅两卫),A2户型约99㎡共50套(两室两厅两卫)。本批次为现房交付,客户办理完缴款手续和签约流程即可交房。
1.符合成都市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及总部企业人才公寓支持条件的重点企业人才;
2.符合住房限购条件的因工作调动调入成都市且家庭在金堂县无自有住房的单位人员必一运动官网、驻蓉部队人员;
4.符合住房限购条件的毕业3年以内(毕业时间须在销售公告发布日前36个月以内)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大学生;
2.符合住房限购条件的因工作调动调入成都市且家庭在金堂县无自有住房的单位人员及驻蓉部队人员如有购买意愿,应先携带有关购房资格证明材料(详见附件)至金堂县金语湾人才公寓项目售楼部现场提交人才安居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在人才安居服务网进行登记报名。
3.符合住房限购条件毕业3年以内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大学生和符合住房限购条件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购房人如有购买意愿,可通过成都人才安居服务网进行登记报名。
4.成都人才安居服务网登记报名网址:,网上登记报名时,须同时上传有关购房资格证明材料影像文件(详见附件)。
1.审核时间:2024年5月29日前完成(具体时间以属地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复核完成时间为准)。
2.购房人提交的资料须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将通过短信发送至购房人报名登记时预留手机号码。审核通过后符合条件的购房人名单将在金语湾销售中心现场进行公示,公示期一天。
购房资格公示结束后,由成都金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通过购房人登记报名填写的电话号码,采取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符合条件的购房人,分批次开始选房。
由成都金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根据本公告第二条第(一)点所列的五类销售对象的先后顺序组织选房。如符合住房限购条件的毕业3年以内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大学生和符合住房限购条件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购房人数高于可选房源总量的120%时,该批次的选房顺序由成都金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负责组织,通过摇号方式确定选房顺序。每批次选房结束后,选房结果在现场进行公示必一运动官网,上批次选房结束后,如无房源剩余,则选房结束。
完成选房后须现场签订认购协议,并缴纳贰万元定金,选房当日最终结果在金语湾项目销售现场进行公示。符合条件的购房人未按通知的选房时间到场选房或选房后未现场签定认购协议并缴纳定金的,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房源的购买资格。
若选房结束后,仍有剩余房源,则由成都金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自行组织,面向符合限购条件的购房者销售。
(一)对于符合本项目销售对象条件,但未在本公告公示的登记时间内报名登记并提交相关购房资格证明材料的购房人,或者登记报名后未按时选取房源的购房人,均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的购房资格。
(二)提交相关购房资格证明材料、选房、签订合同等事宜均需登记购房人本人到场,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到场需委托代理人办理的,代理人应当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与被代理人双方的身份证明材料。
(三)购房人应如实填报和提交购房资格有关证明材料,并授权有关部门及单位对购房资格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对存在隐瞒事实、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资料、伪造证明材料等行为,一经查实,在成都人才安居信息平台及市住建部门网站公开披露,并抄送成都信用网和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征信部。
(四)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理违规代理本项目销售的,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置。本项目所有信息,均以成都金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发出的公告公示为准。
(五)购房人代表对本次剩余房源报名人群选房过程作全程监督。原则上购房人代表不超过2人,由通过资格审核的购房人自愿报名,如报名人数超过2人,由开发单位组织现场抽签决定(项目咨询电话)。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本地宝成都房产】,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金语湾】可直达金堂县金语湾人才公寓剩余房源申请入口,查看人才公寓申请条件、申请流程,房源户型+配套设施等更多内容。
成都金语湾人才公寓登记时间已经修改为2024年4月12日至2024年5月12日。
金堂县金语湾人才公寓二批次计划2024年5月20日(含5月20日)前(若有变化提前3天通知)进行选房,然后签订合同。
成都金堂县金语湾人才公寓项目二批次位于赵镇金岭路18号,本批次租售房源为3栋和5栋,合计102套住宅。
金堂县金语湾人才公寓二批次人才选房顺序按照《成都市人才分类目录》人才类别高低,同类别取得安居资格的时间先后顺序进行。
在成都人才安居服务网上完成登记后,人才按照预约时间至成都金堂县赵镇金岭路18号金语湾售楼部现场提交人才安居资格证明材料必一运动官网必一运动官网。
金堂县金语湾人才公寓位于成都市金堂县赵镇金岭路18号,项目150米近公交站(Q4,金堂11路),1公里内即可到达金堂客运中心。
金堂县金语湾人才公寓二批次挂牌清水均价为6660元/㎡,租金价格由第三方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确定,本批次租售房源为3栋和5栋。
金语湾人才公寓项目位于成都市金堂县赵镇金岭路18号,占据金堂新城核心商圈,至成都主城区约30分钟车程。
成都金堂县金语湾人才公寓包括两室、三室、四室的99㎡-223㎡户型面积,具体见正文。
成都金语湾人才公寓二批次计划2024年5月10日(含5月10日)前进行选房必一运动官网,会提前3天通知资格复核通过的人才公开选房。
【导语】:成都金堂县金语湾才公寓项目二批次剩余房源将开始销售登记啦,本批次剩余房源为3栋和5栋合计102套住宅,详细登记安排见正文。
金堂县金语湾才公寓项目(二批次)已按照《成都市人才公寓租售管理办法》(成住建发〔2020〕8号)第五条、第六条等有关规定,面向符合《成都市人才分类目录》A、B、C、D、E、F类人才进行租售。根据《成都市人才公寓租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由成都金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组织本项目剩余房源的销售工作,现将剩余房源销售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金语湾人才公寓项目位于成都市金堂县赵镇金岭路18号,占地面积约105亩,规划建筑面积约21.6万㎡,容积率1.85,绿地率约40%。金语湾才公寓项目(二批次)挂牌清水均价为6660元/㎡。
本批次剩余房源为3栋和5栋合计102套住宅,其中A1户型约141㎡共52套(三室两厅两卫),A2户型约99㎡共50套(两室两厅两卫)。本批次为现房交付,客户办理完缴款手续和签约流程即可交房。
1.符合成都市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及总部企业人才公寓支持条件的重点企业人才;
2.符合住房限购条件的因工作调动调入成都市且家庭在金堂县无自有住房的单位人员、驻蓉部队人员;
4.符合住房限购条件的毕业3年以内(毕业时间须在销售公告发布日前36个月以内)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大学生;
2.符合住房限购条件的因工作调动调入成都市且家庭在金堂县无自有住房的单位人员及驻蓉部队人员如有购买意愿,应先携带有关购房资格证明材料(详见附件)至金堂县金语湾人才公寓项目售楼部现场提交人才安居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在人才安居服务网进行登记报名。
3.符合住房限购条件毕业3年以内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大学生和符合住房限购条件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购房人如有购买意愿,可通过成都人才安居服务网进行登记报名。
4.成都人才安居服务网登记报名网址:,网上登记报名时,须同时上传有关购房资格证明材料影像文件(详见附件)。
1.审核时间:2024年5月29日前完成(具体时间以属地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复核完成时间为准)。
2.购房人提交的资料须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将通过短信发送至购房人报名登记时预留手机号码。审核通过后符合条件的购房人名单将在金语湾销售中心现场进行公示,公示期一天。
购房资格公示结束后,由成都金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通过购房人登记报名填写的电话号码,采取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符合条件的购房人,分批次开始选房。
由成都金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根据本公告第二条第(一)点所列的五类销售对象的先后顺序组织选房。如符合住房限购条件的毕业3年以内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大学生和符合住房限购条件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购房人数高于可选房源总量的120%时,该批次的选房顺序由成都金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负责组织,通过摇号方式确定选房顺序。每批次选房结束后,选房结果在现场进行公示,上批次选房结束后,如无房源剩余,则选房结束。
完成选房后须现场签订认购协议,并缴纳贰万元定金,选房当日最终结果在金语湾项目销售现场进行公示。符合条件的购房人未按通知的选房时间到场选房或选房后未现场签定认购协议并缴纳定金的,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房源的购买资格。
若选房结束后,仍有剩余房源,则由成都金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自行组织,面向符合限购条件的购房者销售。
(一)对于符合本项目销售对象条件,但未在本公告公示的登记时间内报名登记并提交相关购房资格证明材料的购房人,或者登记报名后未按时选取房源的购房人,均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的购房资格。
(二)提交相关购房资格证明材料、选房、签订合同等事宜均需登记购房人本人到场,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到场需委托代理人办理的,代理人应当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与被代理人双方的身份证明材料。
(三)购房人应如实填报和提交购房资格有关证明材料,并授权有关部门及单位对购房资格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对存在隐瞒事实、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资料、伪造证明材料等行为,一经查实,在成都人才安居信息平台及市住建部门网站公开披露,并抄送成都信用网和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征信部。
(四)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理违规代理本项目销售的,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置。本项目所有信息,均以成都金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发出的公告公示为准。
(五)购房人代表对本次剩余房源报名人群选房过程作全程监督。原则上购房人代表不超过2人,由通过资格审核的购房人自愿报名,如报名人数超过2人,由开发单位组织现场抽签决定(项目咨询电话)。